各位
武汉工程大学成教同学,2024年学位论文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启动。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,小编特地整理了相关通知,请务必仔细阅读,按时提交论文,顺利完成审核流程。
一、检查对象
检查对象为2023年12月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或者2024年1月办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,并且符合《
武汉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(试行)》授予条件且需要申报2024年第一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(设计)。
二、组织与实施
(一)校外教学点(助学单位)检查
各校外教学点(助学单位)成立学位论文检查专家组,成员由若干专家组成,检查比例为各校外教学点(助学单位)每次需申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(设计)总数的100%,即检查全覆盖。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检查时间为5月6日前完成,并将学位论文抽查结果合格的论文报送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。
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时间为5月6日前完成,并将学位论文抽查结果合格的论文报送学院
成教中心。
(二)学校检查
学校成立校学位论文检查专家组,成员由若干位校内外专家组成,检查比例为每次需申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(设计)总数的100%,即检查全覆盖。
论文检查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,专家组对论文的选题意义、写作安排、逻辑构建、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五个方面进行考察,并给予“合格”、“修改”、“不合格”的评价结果。
三、学校检查结果使用
检查“合格”的学生有资格申报武汉工程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。
检查“修改”的学生有一次修改论文的机会,如果修改后“合格”则有资格申报武汉工程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;如果修改之后“不合格”则没有资格申报武汉工程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。
检查“不合格”的学生没有资格申报武汉工程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。
四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检结果使用
教育部负责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,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。学士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,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。
对抽检不合格的论文,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,对查实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学生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,并注销学位证书。
抽检结果将与招生计划安排、校外教学点(助学单位)评估等措施联动挂钩。对问题突出的校外教学点(助学单位),将停招新生、限期整改;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将停止合作办学、撤销校外教学点(助学单位)。
以上就是2024年武汉工程大学成教学位论文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通知的全部内容,大家都清楚了吧?学位论文审核与学位授予是对学术成果的检验,希望同学们认真对待,展现自己的学术水平。学校将严格把关,确保授予学位的公正与准确。祝愿大家论文审核顺利,学业有成!